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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唐俑中的“波斯胡商”与小贩群体:背曲腰弓汗透怀

多年来,考古出土的唐代胡俑中背行囊弯腰者较为多见,海内外学术界许多研究者都将他们定名为“波斯胡商”或是“大食商人”。但定名的根据是什么?如此形象造型的依据又是什么?这些问题长久令人不明就里、一头雾水。

从目前搜集到的几十具这类胡商陶俑造型来看,相似相近的形象可大致分为三类,且每一类形象都基本雷同,姿态常规不变,究竟是因视角单一偏窄与题材开掘限定,还是暗中藏匿着让人殷殷可感的新意?作者通过考证认为,他们不是丝绸之路上骑驼牵马的贩运行商,只能是在长安、洛阳两京以及其他州府城镇活动的小贩。

多年来,考古出土的唐代胡俑中背行囊弯腰者较为多见,海内外学术界许多研究者都将他们定名为“步行胡商”或“波斯胡商”“大食商人”,凡是向人们展示丝绸之路商贸时,就会摆出这类胡商形象的陶俑。他们重压下的驼背姿态仿佛是艰辛勤劳的定格,绷紧的带子紧拉着背囊,似乎随时会倒下。雕塑艺术就是能创造出这般魅力,将一些不可言喻的意象实物化、实体化。

但定名为“波斯胡商”或是“大食商人”,根据是什么?如此形象造型的依据又是什么?这些问题长久令人不明就里、一头雾水。实际上,这类胡商形象俑长期没有被仔细探究,笔者也曾盲从随称。近年来笔者开始考虑这种胡人造型为唐代雕塑工匠钟爱的原因。从目前搜集到的几十具这类胡商陶俑造型来看,相似相近的形象可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弯腰负重者,二是端立不动者,三是手持包袱者。每一类形象都基本雷同,姿态常规不变,究竟是因视角单一偏窄与题材开掘限定,还是暗中藏匿着让人殷殷可感的新意?这需要我们重新审定研究。

左:胡商俑,大英博物馆藏 右:胡俑身后背囊打结图

胡商形象造型的考释

1.弯腰负重者

由于这类背负包囊而被压成驼背的胡俑,作躬身行走状,所以被形容是穿越茫茫丝绸之路的商人,即 “行进于沙漠之中执壶背囊的大食人”,还有人把他们描绘成沿着丝绸之路长途跋涉的波斯商人,是不畏艰辛的“行旅商人”或估客,“模仿原型肯定是千里迢迢长途贩运的中亚胡商”,但这样的判断令人生疑。为了揭示胡商造型背后的隐秘,我们选择十余具胡商陶俑,从“点”概观成“面”,仔细观察其特点:

其一,单独一个胡商背负着如此沉重的包囊,根本不可能长途跋涉穿越沙漠戈壁,远途行走即使跟随驼帮或马队、驴队,也不会自己过长时间背负沉重物品。从西安出土的北周安伽墓、史君墓,太原出土的隋虞弘墓,河南出土的隋安备墓以及日本美秀美术馆藏北齐石榻屏风画来看,写实性很强,都是成群结伙、结党连群的商队,牵驼或骑马、赶驴,不管是哪个族属,商旅驮运都没有个人背囊跋涉的形象。

唐彩绘胡商俑,戴尖顶翻沿胡帽,香港文化博物馆藏

其二,漫漫路途没有护送是极不安全的。如背负贵重货物,遇到劫匪强盗会白白损失自己的财物,正像刘驾《贾客词》所云: “寇盗伏其路,猛兽来相追。金玉四散去,空囊委路歧。”而他们很少携带任何可仗恃的刀剑、弓箭等护身兵器,敦煌莫高窟45窟盛唐壁画“胡商遇盗劫路图”就是明证。突厥等游牧民族曾屡次袭击商路沿线行进的商人,胡商即使佩带弓刀,也无法抵抗大队寇盗的袭击。莫高窟第420窟顶隋《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所绘正是商队遭遇穿盔戴甲强盗骑马冲杀,抵御仓促,全部被俘掠的情景。

其三,胡商俑没有携带必备的生活用品,除手拿波斯造型的执壶外,一无所有,只可能近距离沿街吆喝、游走叫卖。出土的骆驼陶俑背上驮袋装载有丝绸等各种物品,帐具、胡瓶、水囊、食品、干肉等个人物品非常丰富,即使是随商队首领前进的奴仆及被雇佣的“作人”,牵马赶驴也不会背负如此沉重的行囊。

胡商俑,美国大都会博物馆陈列

其四,长途沿线自然环境变化不定,一个人势单力孤无法抵御灾害侵袭,若无商队串联“结党连群”,甚至携带犬猴之类预警动物,即使没有遇到盗匪抢劫,单独行走的胡商也不能防御或克服自然灾害袭击,而一个人无法携带帐篷等临时栖身用具,必须依靠结伙成群集体行动,否则很难安全到达目的地。

其五,所有的胡商陶俑,造型上都穿一样的长及膝盖的夹衣皮袍,似乎永远是寒冷季节,通常很少有束腰单衣长衫。皮袍下摆均被风吹掀开一角,颇有风餐露宿的样子。胡商都穿粗糙的长毡靴,而不是精细的短皮靴,其裤筒常常扎进鞋履。靴鞋是他们最重要的装备之一,不仅暗示他们比较寒酸,亦意味着他们身份较低。

其六,胡商全都戴帽子,尽管帽子形状各异,有尖顶的,也有平顶的,但都是常见的典型粟特人白色高帽,种族特征明显。偶有个别胡商头戴唐人幞头,身穿圆领紧身长袍,这是胡商适应汉地贩卖环境的真实写照。在中国古代社会,穿衣戴帽并不完全是个人自我选择的问题,而是有着身份符号的意义,服装明显可以展示身份。

从左到右依次为:唐代大食商人俑,西安出土;胡商俑,美国弗利尔艺术博物馆藏;胡商俑,西安博物院藏;胡商俑,西安出土

从艺术上说,雕塑工匠细致入微地状写了胡商的形象:一种是面带莞尔微笑,风尘仆仆中露出善良本分的特征;一种或是低头俯视、气喘愁苦,有种迷茫而机警的眼神,似乎是迷失了方向的贩客,细腻的心理刻画呈现在动人的饱满形象上。这种胡商流动广泛,属于小商小贩无恒产者,甚至属于社会底层“游民”行列的“贩夫走卒”,地位肯定不高。他们流落游走于城乡之间,渗透在乡里草根和市井平民中间,无法与那些粟特富商大贾相比。这类胡商全身粗糙衣服的打扮已经说明了他们的身份。有钱财的胡商绝不会自己背负沉重的行囊步行。

从左到右依次为:黄绿釉执壶男胡俑,洛阳市郊区马坡村出土;初唐彩绘男胡俑,洛阳市偃师城关镇出土;传说波斯人俑,加拿大多伦多安大略博物馆藏;唐黄釉男胡俑,洛阳出土;传说唐阿拉伯人俑,西安出土

从社会身份上说,他们只能是地位卑下的弱势群体,独立的小商贩身份不会很高。在雕塑者眼中低头、压弯腰的佝偻形象并不美好,曾有人谐谑佝偻驼背人 “出得门来背拄天,同行难可与差肩。若教倚向闲窗下,恰似箜篌不着弦”。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胡商都不是年轻人形象,从史君、安伽、美秀美术馆等粟特商队图像上可以看到,商队的主要成员应当是青壮年的男人。

2.端立不动者

这类陶俑全都是站立者,双腿恭恭敬敬站直,一律右手手握执壶,其范式没有变奏,仿佛是听从主人的命令,或是恭顺地讨好主人的神态。然而,胡商为什么被塑造成如此谦恭顺服的形象,令人纳闷。笔者曾认为这类站立端正者就是史书上记载的“细脚胡”。

“细脚胡”大概原指体形细瘦、地位低微的胡人,后引申为那些携带轻便而易于步行运输货物的胡商,明嘉靖《河州志》记载过甘肃东乡族“脚户哥”即赶骡驮运的“负贩”,指那些用脚丈量千里长路的吃苦人,他们往往有着“驯走驼”“压走骡”等训练驼马骡驴的拿手绝活。《北史·儒林传》记载: “何妥,字栖凤,西域人也。父细脚胡,通商入蜀,遂家郫县。事梁武陵王纪,主知金帛,因致巨富,号为西州大贾。”此西州指凉州,河西重镇,商旅辐辏,流寓于此的中亚胡商聚族而居,直到唐朝凉州仍有大规模的粟特人聚落,并形成了以安姓(安兴贵、安修仁等)为代表的左右当地社会民众的累世豪望。然而,“细脚胡”事例仅此一则,很难使人定性。

传说唐阿拉伯人俑,西安出土

唐代被商人(包括胡商)雇用运输货物、驱驮驼马的“作人”又称为“赶脚”“脚夫”,他们是商业经济领域中的重要劳动力,从吐鲁番过所文书来看,往来西域沙碛长途贩运的“行客”,必须雇用有“根底”、认路而又强壮的作人赶脚。然而,这样的赶脚往往只是装货卸货的搬运工,不是行走的小商贩,他们与驮队雇主有着不能脱离的依附关系,不会是自来自往、孤苦伶仃的形象,也不会手持波斯式胡瓶,所以“作人”与单独背负行囊的商贩应该有区别。

唐粉绘胡商俑,法国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藏

另一个疑惑是胡商身上为什么不背钱袋呢?有的胡俑背着钱袋,这就是很典型的商人形象。据说粟特商人是“仅仅为了要多赚一点点而心甘情愿跑到世界尽头”的民族, “甚至于穷困到大部分时间只能以植物饱餐”,“通常可能都是一些往来于各个市场之间买入卖出小数量的小贩积极地从事着这种繁荣的行业”。

一般说来,胡人商队都互相牵引,结伴而行,攀缘队伍。《周书·异域传》记载西魏废帝二年(553)吐谷浑商队在仆射乞伏触扳、将军瞿潘密亲自率领下,与北齐进行大规模交易后返回,结果被凉州刺史史宁(粟特后裔)劫获,计有 “商胡二百四十人,驼骡六百头,杂彩丝绢以万计”。汉人也是聚党成群。《太平广记》卷二九《李卫公》记载,代宗大历中,常熟道士去嘉兴,上船后“遍目舟中客,皆贾贩之徒”。从吐鲁番过所文书可知,小商队经常是10人左右,多者结成50人左右的群体。商旅结伴而行是当时的通例,他们甚至在唐后期乘割据混乱成群结队避“官道”而走“私路”以少纳商税。胡商穿越戈壁沙漠的商队一般都使用骆驼,而赶路的商队除了骡马运输外,至少会使用毛驴驮运货物,因为牲畜运载比肩挑背负大为省费省力,近年出土的墓葬石刻连幅画中清楚地记录了商队牵驴马行走或驼群相连的状况,由此可见当时粟特人、突厥人和汉人混合商队的规模。

客观地说,出身小商贩的胡商肯定地位低微,他们要饱受地方官府的管控,交纳衙署关口的赋税,经常遭受掮客牙人居中的盘剥,以及孤单上路面临商旅沿途风险等苦衷。仅从4世纪粟特商人之间所写的书信可知,他们经常由于时局危机而陷于困境,没有什么乐观的消息。而且信件显示出那种“在一个相当广泛的地理区域内活动的小商贩”的典型特征。在唐代社会中,民间商人被视为属于“杂类”“贱类”“杂流”等社会阶层,从贵族士大夫到一般市民都爱把他们视为唯利是图的小人,是不能登大雅之堂,不能入仕做官的。即使在一些博戏玩乐场所,属于贱类的商人也常被人驱逐出去,不得与良人平民共嬉同戏。

3.手持包袱者

手持包袱的陶俑出土较少,这里根据形象仅举三例:

其一,故宫博物院收藏定名为唐代大食人的陶俑,头戴卷檐高帽,故宫研究者推测包袱内包裹的物品是丝绸,大概是因为丝绸可以卷成包袱。实际上这位胡俑左手夹持包袱,右手似乎在振臂挥手、吆喝叫卖或捏码交易。

传大食人陶俑,故宫博物院藏

其二,满脸胡须的胡商俑,左胳膊手夹卷裹的纺织品,右手举起作交易捏码状,似乎在侧身讨价还价。美国博物馆研究者称其为闪族人,即阿拉伯人或犹太人,认为是来自喀什的卖小地毯或是小毛毯的商人。也有人认为是来自伊朗东部的商人。在唐朝控制中亚时类似形象和衣着的人多是闪族人。

胡商俑,美国弗利尔博物馆藏

其三,头发中分的胡商俑,美国私人收藏家判定是西亚商人。胡商的头发被梳成突厥式的,但穿着波斯胡服,右手夹拿物于腰间,左手举起胳膊,仿佛正在市场上吆喝叫卖。但我们不能肯定他手里拿的是毡毯还是包袱。

头发中分的胡商俑,美国华美协作社藏

依据唐代笔记小说描述,用毡毯和骑瘦马、牵毛驴一样都是被人嗤笑的形象。当时胡商的出现相当频繁,他们拥有巨资,博见多闻,善于识宝。为获得丰厚的利润,他们往往选择经营价值高的“珍异”“宝货”。有的经营罕见贵重的药材,有的做珠宝玉器交易,物小价高,特别是从事珠宝业的胡人在当时城市中已形成规模。有叶德禄《唐代胡商与珠宝》一文专门探讨,此不再赘述。然而,我们看到的这些手持包袱的胡俑,显然不是大商人,只是市集上叫卖的小商小贩,他们流动性极大,哪里有利就去向哪里。胡人擅长擀毡制毯,这是他们的传统手工艺绝活。毛毡为高寒地带所必需,种类较多,有春毛毡、沙毡(山羊毛)、绵毡(绵羊毛),又以大小分为单人毡、四六毡、五七毡、拜毡等,并分为不同花色。用柔软的毡可以制成毡帽、毡靴、毡鞋、毡垫等,因经久耐用而驰誉丝绸之路。

唐代胡人手抱包袱俑,旧金山亚洲艺术博物馆藏

与胡商竞争的汉人商贾也是四处奔走。李隐《潇湘录》记荆州商贾赵倜“多南泛江湖,忽经岁余未归”,回归时结伴10余人 “辇物货自远而至”。“蜀民为商者,行及太原,北上五台山”。《太平广记》此类记载较多,卷四七六说太原人石宪“以商为业,常货于代北”;卷三四五说游走南北的郑绍自称 “我本商人也,泛江湖,涉道途,盖是常也”;卷二七一说兖州民妇贺氏的夫君“负担贩卖,往来于郡”。洛阳人潘环“少以负贩为业”,行踪不出河南。陈鸿《东城老父传》记贾至德 “贩缯洛阳市,来往长安间,岁以金帛奉昌”,“行都市间,见有卖白衫白迭布”。可知唐两京已有棉布出售,根据西州出土文书记载迭布即棉布,估计应来自西域。中唐以后,朝廷文臣官僚多指责商人暴富,甚至夸大其词说商业发展加剧了农民的贫困。姚合《庄居野行》: “客行野田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官家不税商,税农服作苦。”实际上,社会阶层各有分野,不会都去经商,何况小商小贩的资产有限,本小利微,营业范围不广,无须雇人,“鬻贩为业,日逐小利”,经常是亦商亦农,但是估计这类小贩人数众多,与芸芸众生的生活非常密切。

西域胡商俑,大英博物馆藏

从吐鲁番文书可知,汉商和胡商经常结伙成伴,互作保人,共同牟利。《唐西州高昌县上安西都护府牒稿为录上讯问曹禄山诉李绍谨两造辩辞事》记录了从京师来的汉商李绍谨(李三)与不懂汉语的胡商曹禄山的哥哥曹炎延以及寄住京师的“兴胡”粟特商人曹果毅、曹二(毕娑)结伴来到龟兹、弓月城经商,因在丝绸借贷上产生纠纷的诉讼。由这件文书可知唐代咸亨年间的

胡汉商人之间的“同伴”关系,无论胡汉都不可能一个人单独行动。正如蔡鸿生指出的,“兴胡之旅”就是“兴生胡”组合的商队,面对着“边徼”风险和“寇贼”威胁,商胡只有结伴而行,才能保证旅途安全,任何脱离商侣的独立行动,都会招来灾祸。

大历十四年(779)七月唐廷发布诏令,规定“诸蕃住京师者,各服其国之服,不得与汉相参”。但这是针对国家官府使节而言的,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胡商俑戴着唐人幞头,可能是装束打扮上接近唐人,更容易融入中土城乡社会。

唐西亚胡商俑,河南洛阳出土

至于胡人手拿执壶(或银胡瓶)究竟作何用?一种意见认为胡商路途遥远手拿胡瓶供喝水之用,另一种意见认为胡商手拿执壶作为叫卖的物品。胡商手拿胡瓶而不是囊壶,笔者怀疑那是胡商经常提及的金胡瓶、银胡瓶,是走街串巷的小商贩的标志。《广异记·宝珠》描写武则天时说有士人前往扬州收债,夜间闻群胡斗宝,将自己冠上大珠卖与群胡, “大胡以银铛煎醍醐,又以金瓶盛珠于醍醐中重煎”。只有胡商才有金瓶使用,这或许是他们的身份象征,而不仅是一般的生活用品。《广异记·紫羏羯》还说有波斯胡人以百万价买一僧人, “腋下取一小瓶,大如合拳,问其所实,诡不实对”。作者专门描写的胡商腋下的这种“大如合拳”的小瓶,恰与陶俑手拿的执壶形象相近,所以它是胡商身份的表征,艺术工匠也才会把它塑造在胡俑形象上。

胡商本身只存在文字的想象中,要立体地感受,唯有依靠古代雕塑绘画艺术工匠的描绘记录。这使人很容易推想到工匠对胡商形象非常熟悉,他们顺从墓主人家庭要求,相信如能让俑并立环视侍候,就是和灵魂接触的最好印证,所以制作那些小本经营胡人商贩的造型,放在墓中随时满足主人需要,而且胡商俑一定是含辛茹苦的憔悴形象。

胡商负重背囊的推测

胡商背负着方形行囊被压弯腰的形象,使笔者长期猜测这么重的背囊里究竟装载着何种物品,请教于诸位前辈学者,他们也一直猜测不透。但这是最重要的入门钥匙,否则无法从另一角度判定胡商的身份究竟是富豪、坐商还是行商、贩客。

首先我们考虑到胡商贩卖的东西不会全是内地流通的物品,他们肯定是利用“外夷之货”的优势和特色获取利润,尽管受到限制,也会以己之长补其所短。唐《关市令》规定: “锦、绫、罗、縠、、绵、绢、丝、布、牦牛尾、真珠、金、银、铁,并不得度西边、北边诸关及至缘边诸州兴易。”对行商在缘边地区贩运商货实行严厉的禁物政策,但对粟特人是个例外,允许他们以自己建立的聚落为据点组成贸易网络进行交易活动。

根据《吐鲁番出土文书》记录高昌时期市场交易状况,当时官市收取“称价钱”的账历残片,交易货物有黄金、白银、蚕丝、石蜜、香料、药材、鍮石、硇砂等。尽管这些交易货物种类出自西域一个地区,但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笔者曾推测胡商身负背囊有三种可能:

一是贩卖玉石,玉石价格高于金银,获利较大。胡人米亮就与长安贩卖玉石的胡商熟悉,建议主人买玉以获得暴利致富。胡商带来的宝物,主要为金银、象牙、犀角、玛瑙、琥珀、珍珠、金精、石绿以及各种玻璃器皿和玉器,大多都是非常珍贵的器物,但这些宝物多为向朝廷进贡的物品,一般不会背负在身上。

二是贩卖珠宝,因为珠宝贵重,物精体小,作为达官贵人、豪门富商享用的奢侈品利润极高。

《原化记·魏生》: “胡客法,每年一度与乡人大会,各阅宝物。宝物多者,戴帽居于上坐,其余以次分别。诸胡出宝,上坐者出明珠四,其大径寸,余胡皆起稽首拜礼。”这种类似后世西方“富商俱乐部”的胡商赛宝会就是比珠宝,以珠宝为贵。无独有偶,武则天时,也有士人在陈留旅邸“夜闻胡斗宝”。唐初著名画家阎立本甚至创作过一幅《异国斗宝图》的作品。“斗宝”者,不仅在于互较宝物的贵贱、多少,而且还在于交换寻访到的宝物,以此决定人的地位。但是贵重物品可能性小,根据《太平广记》记载商胡“左臂藏珠”“剖腋藏珠”“藏珠腰肉”“珠藏腿中”“剖身藏美珠”,珠宝经常藏在隐秘之处甚至肢体腋下,不可能背一大包沿街叫卖。《朝野佥载》卷三记载河北定州何名远“每于驿边起店停商,专以袭胡为业,赀财巨万”。所以出于安全原因,珠宝不会背负在身后。

三是修补金银器手艺人,走街串巷的各种手艺人箍桶钉盆、焊壶补瓶,他们背负各种材料和工具的包囊,修理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金银器皿,工具在背囊里摆放得整整齐齐,所以背囊显得方方正正。若是贩卖金银器则更为沉重,一般都是几两几斤,包囊不可能面积那么大。《太平广记》卷三五《王四郎》说洛阳尉王琚携带五两黄金至长安金市,找张蓬子卖得二百贯,且说“西域商胡,专此伺买,且无定价”。赵璘《因话录》卷三说在扬州卢仲元持金出卖“时遇金贵,两获八千”。这都说明金银贵重,获利又大,一般人买卖均以两钱计算,贩运装载背包规格不会太大。

经过文物与文献记载互补,我们结合史料认为有以下可能性:

1.石蜜。石蜜一般为固体的硬糖块,《唐会要》卷一○○云: “西番胡国出石蜜,中国贵之。太宗遣使至摩伽陀国取其法,令扬州煎蔗之汁,于中厨自造焉,色味愈于西域所出者。”但实际上由于中原不产甘蔗,民间往往以谷物淀粉糖化成“饴”或“饧”,还是西域石蜜质量较高。唐代天竺、西域诸国皆以砂糖、石蜜贡送中原,凉州是集散市场,石蜜的贸易规模不小。贞观三年(629),玄奘在碎叶城被西突厥统叶护可汗招待净食时其中就有石蜜、剌蜜、酥乳、葡萄等中原不易见到的美食。大谷文书中物价残片显示市场上有砂糖和石蜜,按质量等级定价,上等砂糖每两不过十三文,生石蜜每两要三十文,石蜜则要比砂糖价格高多了。石蜜种类繁多,分为浓石蜜、薄石蜜、白石蜜、黑石蜜、杂水石蜜等,据季羡林《古代印度沙糖的制造和使用》介绍,石蜜制造是将甘蔗汁或糖稀加热浓缩,配合牛乳、米粉煎炼合成。唐显庆四年(659),苏敬、孔志约修《唐本草》时还称赞石蜜“西域来者佳”,其牛乳多,故品味上乘,并可做成黄白色饼块携带。石蜜价格昂贵,赚头大,自然成为胡商喜欢贩运的货物,加上佛典律藏中石蜜经常出现,僧徒可食用甜食类的石蜜、砂糖,因而受到各类民众欢迎,推动了石蜜的频繁交易。

2.杂货。元稹《估客乐》: “估客无住着,有利身则行。出门求火伴,入户辞父兄。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火伴相勒缚:‘卖假莫卖诚。交关但交假,本生得失轻。’自兹相将去,誓死意不更。一解市头语,便无邻里情。鍮石打臂钏,糯米吹项璎。归来村中卖,敲作金石声。村中田舍娘,贵贱不敢争。所费百钱本,已得十倍赢。”这里直接讲估客弄虚作假,痛斥他们利用“鍮石”假装金银“臂钏”,将糯米吹进项链里冒充珍贵装饰品,说明有些商贩货郎可能贩运乡村妇女需要的“臂钏”“项璎”等物品。元稹所蔑视和斥责的可能只是中唐后一些地区的现象,如果估客人人皆如此作假,那么上当的人们就不会再买小贩的东西了,也就无法交易了。如果确实是货郎,他们背的行囊就可能是里面摆放物品的货箱,放下后打开即为多层木制槅子或货架,可由顾客挑选货物。只是胡人不用挑担,而是背在身后以便于快速行走罢了。

3.药材。唐代各地均有药市,城乡百姓遭受病痛折磨时治病急需用药,药市店主和草肆摊贩均可提供。 “宋清,卖药于长安西市。朝官出入移贬,清辄卖药迎送之。贫士请药,常多折券,人有急难,倾财救之。岁计所入,利亦百倍。长安言:人有义声,卖药宋清。”这类药市所需的多种药材是由一定地点出产而运销来的,白居易《城盐州》云: “自筑盐州十余载,左衽毡裘不犯塞……鄜州驿路好马来,长安药肆黄蓍贱。”除了向药市、药铺运输大宗药材外,分散在城乡各地卖药的人也不少,《太平广记》中就记载了不少以卖药为事之人,卷二七有洛阳布衣王守一“常负一大壶卖药”,江都人刘白云“在长安市卖药”;卷六○有河间王氏将 “唯饵巴豆云母,亦卖之于都市,七丸一钱,可愈百病”;吕向 “每卖药,即市阅书,遂通古今”,鄱阳人吕用之“世为商侩,往来广陵……卖药广陵市”。流动于全国大小市镇和江湖上经营药材买卖的人,他们的周围经常吸引着众多有病求医的患者。

胡商俑,西安考古研究院发掘出土

当然香药也在药市买卖,《太平广记》卷一六五引《原化记》说天宝年间家在邺城的王叟,曾在行客坊遇到一个“唯卖杂粉香药而已”的商贩,这个小贩 “唯有五千之本,逐日食利,但存其本,不望其余,故衣食常得足耳”,是个典型的经营小本生意的“贩客”。不过,香料香粉不是民生必用品,而且不如珠宝金银可当作税商的代用品,所以有学者认为唐代民间香药贸易并不发达。

陈明《胡商辄自夸:中古胡商的药材贸易与作伪》一文,专门对中古时期胡商药材贸易活动做了分析。他指出外来药材输入方式有多种,以胡商商团贩运和个体商客贩卖为主,而且胡商贩卖的是比较难求的药物,物以稀为贵,其价格和利润自然不菲。

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商品流通中,手工业产品远不如农产品数量众多和令人瞩目,这一特点不仅决定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有限程度,而且为胡商携带外来物品提供了商贸的空间。即使坚决主张重农抑商的人也不能不承认商人虽贱但不能废除商业。《唐国史补》卷下说: “凡货贿之物,侈于用者,不可胜纪。丝布为衣,麻衣为囊,毡帽为盖,皮革为带,内邱白瓷瓯,端溪紫石砚,天下无贵贱通用之。”这里不分男女贵贱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手工产品,都要通过商人贩运进入消费者手中。当然商人趋利,只要能赚钱不管是什么货物都会贩卖,社会短缺的东西更会首先贩运销售,如绢布、粮食、食盐、茶叶、薪炭等。唐代宗时长洲县令萧审的下属安胡就私自倒卖米二百石、绢八十匹,“经纪求利”。我们只是从胡商负重形象来合理推测,他们背负的行囊包袱不大可能是上述物品。而且,《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中司门郎中职责规定“蕃客往来,阅其装重”,进关入市负重过大是要被检查的。

唐代行商与贩客的区别

唐代史籍中对胡商往往不辨国籍,仅概称为“贾胡”“西国胡商”“商胡”“胡贾”“蕃商”“兴胡”“客胡”“舶胡”等不同的名称,在历史文献中“行商”与“小贩”的界限区分并不十分明显,所以学界常常笼统合为一体述之。与“胡”或“胡人”一样,“商胡”这个词的指称有时也比较含糊。但一般而言,商胡多是指在唐朝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外来商贾,尤指以粟特胡人为主体的西域商人,他们有些已经入籍,属于唐朝的编户齐民,有些则属于并未入籍的“客胡”或“兴胡”,仅是附籍、客籍。行商与贩客最大的区别:一是四方流动不定,一是居住属地叫卖。

《北史·西域传》: 康国人“善商贾,诸夷交易,多凑其国”。粟特国“商人先多诣凉土贩货”,大月氏“其国人商贩京师”。这种记载明确区分出粟特人与大月氏人贩运经商的不同地域,一是凉州,一是京师,他们风尘仆仆不远万里贩运商货,祈求神明、佛祖沿路保佑。吐鲁番柏孜克里克洞窟中“誓愿图”壁画上有白色的榜题: “在那迷人的城市里,身为商人的我,以寺院供养声名远播息金佛

(Sikhin)。”“商人以大象、马、金子、女人、珠宝所组成的园子供应六位耆那。”在壁画立佛面前有两个胡商手捧类似钱袋的供养物,还有胡商合十顶礼,并有西域商人和运载商旅及货物的骆驼,这都说明胡商誓愿保佑自己平安的心情非常迫切。唐代诗人曾对行商类的商人有过描述,比如刘禹锡《贾客词》: “贾客无定游,所游唯利并。眩俗杂良苦,乘时取重轻。”张籍《贾客乐》: “金陵向西贾客多,船中生长乐风波。欲发移船近江口,船头祭神各浇酒。”“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安禄山举兵之前,大量进行物力和财力的准备工作,“潜于诸道商胡兴贩,每岁输异方珍货计百万数”。

唐代的“估客”就是转运货物的商客,他们将两地物产互相贩卖,往往获利甚丰。《太平广记》卷三四五引《潇湘录》中的“孟氏”:“维扬万贞者,大商也,多在于外,运易财宝以为商。”又卷一七二引《唐阙史》中的“崔碣”: “估客王可久者,膏腴之室,岁鬻茗于江湖间,常获丰利而归。”卷四九一豫章估客女谢小娥与历阳人“同舟货,往来江湖”。李复言《续玄怪录》: “长安张高者,转货于市,资累巨万。”这些经商致富的“估客”,是社会上一般人士羡慕的对象,与上述所指那些卖杂粉香药的小商小贩绝对不同。

商胡中较著名者如康谦,家资以亿万计,天宝年间(742—756),以钱财贿赂杨国忠,得到安南都护的官职。至德元载(756),康谦随永王李璘作乱。永王兵败以后,他又“出家赀佐山南驿禀”,专门掌管山南东道驿路,并累试鸿胪卿一职。安南都护、鸿胪卿等官职以及掌管驿路的职责都与对外贸易或经商关系密切,区区商贾,竟然能够屡次以雄厚的财力得到朝廷任用,商胡在唐朝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可见一斑。

“行客”“估客”作为行商出现的原因是唐朝经商政策优容有吸引力:

1.敦煌文书S.1344《唐开元户部格》残卷记载垂拱元年(685)八月廿八日 “敕:诸蕃商胡,若有驰逐,任与内地兴易,不得入蕃,仍令边州关津镇戍,严加捉搦,其贯属西、庭、伊等州府者,验有公文,听于本贯已东来往。”按此规定,唐官府允许诸蕃胡商在中原内地自由贸易,只是不能擅入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唐高宗时的伊吾城“商胡杂居”, “其曹果毅、曹二是胡,客京师,有家口在”。所以胡商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北方从长安、洛阳、幽州到朝阳柳城,南方从扬州到广州,行商胡人比比皆是。

史君墓中的胡人商队图及线描图

史君墓中的胡人商队图线描图(局部)

2.建中元年(780)以前唐朝税率多维持在百分之二,赵赞奏文: “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致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二十文。”一般实行每千文征收过税二十、住税三十的制度,过税相当于关税,主要对行商征收;住税相当于市税,针对有铺面的坐贾而收。所以行商税率低于坐商,而东西古道上布帛贸易从中原到西亚是二百到三百倍的利润,唐朝一贯二十文的税率应该是相当低的,这就使胡商兴贩有着极大的收益,所以行商胡人陶俑在墓葬中屡屡出现,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制度的状况。

3.唐制,商人若携带商品游走逐利,从事商品贩运,必须向官府具牒申请过所,并持有官府衙门审查后批给的过所。行商到了贩运之地,还要再次将原来批准的过所一并附上重新申请,防止贩货逾期、人员冒充、物品不符等情况发生,并保证没有违禁物品,以及行商携带的奴婢、作人和牲畜的合法性。这种严格审批的过所制度并不能阻碍胡人行商的流动,因为相比坐商经营有着税收减免的优惠。《新唐书·西域传》: “诏焉耆、龟兹、疏勒、于阗征西域贾,各食其征,由其北道者轮台征之。”“开元盛时,税西域商胡以供四镇,出北道者纳赋轮台。”只要是利益所在,商人仍会趋利而为。

安伽墓胡商图石雕原件及线描图

4.唐东都洛阳地处中原,交通便利,与西京长安相比,商业世俗气氛更浓,武周时一度是商胡聚居的首选之地,南市及附近诸坊则是商胡聚居之所。延载元年(694)武三思率四夷酋长请用铜铁铸天枢,为武则天歌功颂德。天枢高90尺,作为一座巨大的标志物,是洛阳“蕃客胡商聚钱百万亿所成”。洛阳胡商之众,由此可见一斑。

需要指出的是,展品和各种图录中对粟特商人形象不断复制,经巡回展出,造成了一个假象,让人们以为粟特人都是商人,似乎他们用敲击金币的声音迎接孩子的出生,用金银货币的光亮送走逝者的成就,赚钱是他们人生的最终目标,从而长期掩盖了粟特移民流向农业或其他行业的真相,并使许多研究者忽视了粟特人入华后职业多元化的特点。对敦煌和吐鲁番粟特人聚落进行研究就会发现,新来的移民相当一部分是农民。粟特人本身并不是想以商人面貌出现,他们时不时地表露自己原来的身份,夸耀自己“本贵族种”“本国王姓”,所以粟特人并不是个个都为商人,更不是现代学人判断的一个所谓纯粹的“商业民族”。

我们现在看到博物馆里展出的两个唐代胡商陶俑,一个头戴唐人常用的幞头,一个头戴着丝绸之路上常见的尖帽,穿着同样的高靿靴,右腿一边的衣襟都被掀开。他们都弯着腰,身体前倾,证明货物不轻。他们右手都紧抓背囊带子,左手拿着波斯风格的有柄小口水罐,不是我们原来理解的丝绸之路上的外来商客,不是坐在骆驼上悠然自得的阿拉伯商人,也不是骑马牵驴的西域胡商,他们是步行的形象,这绝不会是能够穿越沙漠戈壁的胡商,他们只能是兜售货物的“单帮客”商贩,应该翻译成为Pedlars,意思是挨户兜售的小贩,或者是沿街叫卖的商贩、货郎。

有学者依据《太平广记》中对胡商的描述,认为在中原内地的外国商人以波斯、大食人为最多,推测胡商俑也是来自遥远的波斯、大食。这可能还是一个误会。中土内地出现的胡商俑,更多的还应是入华后活跃在北方地区的中亚粟特人,甚至是已经生活了几代的粟特后裔。荣新江、魏义天等学者近年已指出从北朝到隋唐,陆上丝绸之路几乎被粟特人垄断,史籍中很少看到波斯人的足迹。由于波斯商人在海上贸易中具有绝对优势,所以他们更多活跃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同样,在唐人传奇中出现的胡商番客似乎“大都富有”,也只是一部分突出事例罢了,“穷波斯”也不会是少数。

搞清楚了上述背景,我们就可以初步判断胡商陶俑的形象了:他们不是丝绸之路上骑驼牵马的贩运行商,只能是在长安、洛阳两京以及其他州府城镇活动的小贩。这种胡商走街串巷、进坊入曲,是出卖异地商品的小买卖人,不像“坐商”占邸店、营质库、开商肆进行大宗贸易买卖。为了谋生他们四处游走,可能更愿出入达官贵族高门,以便背负的货物交易更快、出手容易。《隋书·宇文述传》记载其势倾朝野, “富商大贾及陇右诸胡子弟,述皆接以恩意,呼之为儿。由是竞加馈遗,金宝累积”。所以在有地位、有官品的人的墓葬里出现小商小贩的胡人俑是毫不奇怪的。这并不是雕塑工匠独具慧眼,而是符合墓主人生前喜好、死后留恋的享受要求:映入眼帘的是胡商把珍稀异物、金银财宝源源不断送来。

饶有意味的是,胡商陶俑原型的“粉本”一直来路去向均不明。《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宪宗元和十二年(817)二月回鹘 “摩尼至京师,岁往来西市,商贾颇与囊橐为奸”。笔者曾怀疑这个“囊橐”称谓是否就是墓葬里塑造的背囊弯腰的胡商形象呢?商胡与“囊橐”的区别是什么?可惜目前无法明了,笔者只能推测胡商陶俑浓缩的形象是 “背曲腰弓汗透怀,沿街叫卖苦生涯。抬头直脖争时价,计量毫铢贩宝翁”。在儒家为主导的汉地文化中,商人无疑被视作下等阶层之人,故隋唐墓葬中从不塑造汉人商贩形象陶俑,而唯独对胡人商贩有种特殊“情结”,而且固守着这类“雷同化”形象题材,这本身就值得我们思考社会实际决定艺术形式这一根本原理,真正还原胡商形象俑的历史真相。

总之,胡商群体是一个分为不同类型的社会共同体,既有流动的“行商”也有入市的“坐贾”,既有长途贩运的“队商”也有挨门串户单干的“贩客”,既有家族式的“商团”也有行会组织化的“商帮”,他们通过贸易、宗教、婚姻、家族继承等各种关系不断弥散到各个区域,而且胡商之间即使陌生也会彼此认同,足迹广涉欧亚大陆,这就构建了4世纪至10世纪从中亚到中原的贸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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