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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三角议事厅|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我们准备好了吗

2019年,国家全方位启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相继出台了系列 规划纲要、法律法规,以及符合地方特点的各种类型的大运河文化 建设行动方案。2020年开春以来, 运河沿线的八个省(市)“赶集式”地出台和颁布各自的规划编制和实施方案。从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和学者解读中,我们可以管窥和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大运河文化建设”热潮。作为大运河文化建设的“重大工程”,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正在试点建设阶段,亟须厘清一些基本概念,建构相应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

笔者认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旨在以“国家公园”体制的模式,保护大运河自然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的活动留下与大运河相关的文化遗存和各类活态文化表现形式。它属于“国家公园”性质,但有别于现有“国家公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存在区别。纵观已经出台和发布的相关编制方案及其建设行动计划,在“文化与遗产”“国家与社会”“文化与航运”“理论与实践”的认知上,尚需慎思、明辨后,才能笃行,否则可能造成 “欲速则不达”的后果。

运河沿岸电厂的船在运煤。本文图片均为 贾传军 图

文化与遗产: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里应该“有什么文化”?

文化公园里应该“有什么文化”是首先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否则就会造成“无文化”的公园和“同质文化”公园的窘况。

大运河文化的直接来源有两个:一是源于京津文化、燕赵文化、齐鲁文化、中原文化、淮扬文化、吴越文化等“六大文化高地”,二是源于运河本身所形成的的水利文化、漕运文化、船舶文化、商事文化、饮食文化等文化形态。

此外,更重要的是运河文化所承载的文化价值观,包括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追求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执着信念,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文化态度,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思想智慧等,是大运河沿线人们在千年历史中不断去芜存菁、激浊扬清形成的价值判断体系,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

可见, 理解和阐释大运河国家文化至少应该有两个层面的面向:第一个是文化要素的有机融合。“六大文化高地”是历史以来由生存于此的人群共同体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对环境的适应”而形成的结果,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拷问、挖掘和凝练六大文化高地的“运河性特征是什么”就变得尤为重要;同时,“流动的运河”把六大区域文化“勾连”起来,使大运河成为“流动的文化”,因此,大运河文化是六大区域文化之于运河形塑的结果,反之,大运河文化也是构成地方性区域文化的一部分。质言之,要以“站在中国看地方,站在地方看中国”的文化互换视角,来打造和理解运河文化。

宿迁皂河乾隆御碑亭

杭州拱宸桥

第二个面向是文化价值的话语建构。这种精神文化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遗产话语”和“国家话语”的建构上。国家选择“遗产话语”作为载体,建构大运河国家文化,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遗产话语”是策略不是目标。中文语境里“文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显然比“遗产”要丰富得多。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核心就是“突破”了遗产保护的“点/段”局限性(大运河文化遗产仅包含31个遗产区域内的85个遗产点/段),从国家文化建设的战略高度,既把文化保护与社会、环境和经济协同发展相结合,又超越了“属地管理”的行政壁垒,保障大运河这类线性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因此,大运河文化的“国家性”就在于其文化意义上的国家特征,而不是遗产意义上的“突出普遍价值”。因此, 如果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旨在建构“国家文化”话语的话,“大运河文化带”则更多地体现和落地在沿线省、市、县在其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地方文化”建设上。

运河边的集装箱码头

国家与社会:国家的公园还是地方的公园?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运河沿线城市的各级政府建设了不同类型的文化基础设施。这些以运河为主题的博物馆、文化公园等主要由省市一级的“地方负责”,在建设规划、管理机制、立法保护、社会参与等方面已经积累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当下启动的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重点在于 如何基于当下已有的运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再生产运河公园的“国家在场”文化形象。

在具体实践中,“国家在场”应更多地体现在对规划编制的审批、监督和指导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因此,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里的“国家与社会”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国土规划和管理机制的统一。一方面聚焦传统的规划科学之于具有线性文化遗产特征的大运河国家公园建设所面临的实践困境。空间规划如何做到基于线性(跨越地域和行政隶属的地理边界)思维,把地方性的国土空间规划统一在“多规合一”的框架里,把运河文化诸要素置入其中,探索“线中有园”“园中有点”“点中有异”的线性规划模式;另一方面聚焦于国家公园的管理机制、体制建设和社会参与的比较研究和探索实践,探究在现行制度下,国家公园的“在地化”管理如何与垂直的“国家管理”相结合。

第二是以“文化符号”的形式赋予地方公园的国家特性。纵观各地市已经出台和颁布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编制规划方案,重点在于凸显各地运河文化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并以此打造具有鲜明地方性的运河文化公园。其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核心在于打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国家文化”标识,因此,需要在保持主色调、主标识和“文化品牌”等相对统一的前提下,再基于各运河城市和乡村的文化特色进行发挥。譬如在荷兰,除了我们熟知的“风车”“郁金香”之外,还有“运河船屋”。阿姆斯特丹城市运河上有超过2000艘百年以上的船屋,过去一个世纪以来,运河失去了运输功能,旧船屋也丧失了居住功能,大多数被改造成了小型博物馆、画室、酒吧以及民宿,成为阿姆斯特丹新的城市文化符号。

绿色通航

文化与航运:大运河的“活态性”何以为继?

作为“流动的文化”,运河的活态性主要体现在航运功能与生活方式两个方面。

全球有超过500条人工开凿的运河河道,截至2019年底,其中包括中国大运河在内的九条运河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因运而河”是中国大运河比较全球其他运河的显著特征。

中国大运河的“原始功能”可以概括为“五运”,即:“运兵”“运粮”“运水”“运人”“运国”。如今,“运兵”和“运人”的功能已丧失;灌溉排涝的“运水”功能之重要性在降低,代之而起的是区域性地承担“南水北调”的新任务;至于漕运,早在19世纪中叶就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不过,在山东济宁到浙江宁波仍然通航的1000余公里的运河河道上,大运河至今仍然承担煤、钢材、砂石等大宗物资的输运,它们经由运河的输运,进入中小城市的工厂、电厂、建筑工地等,运河因而成为支点城市和城乡村镇辐射联动的纽带,发挥了河、海接驳及其对沿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覆盖价值。

流动的运河承载着“流动的文化”。 运河的活态文化表现在“人在运河中,运河在人中”的人居生活方式。居于运河沿岸的“运河人家”,“以船为家、靠船谋生”的运河船民既是大运河的主人,也是大运河“活态文化”的持有者和传承者。大运河流淌伴生的文化既包含与大运河相关的物质遗产,也包含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习俗等为代表的文化,其载体是大运河沿线的手工技艺、工程技术、戏曲文艺、生活习俗、传统节日、餐饮习惯、礼仪规制等。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船民文化形式逐渐消失,成为历史记忆,有些仍以特有的方式传承并延续下来,并呈现在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

以船为家

劳作的船民

千年运河的生态空间和水环境是大运河保护的重中之重。大运河沿线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资源环境压力大。由于区域内水资源相对比较匮乏,一些河段自20世纪70年代末就断流,一些通水河段存在季节性“梗阻”现象,更有甚者,有的河段沿岸的企业向运河无序排污和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等问题突出,使得部分运河河段的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状态。

不仅如此,运河沿岸的城乡建设活动直接挤占运河生态空间,出现齐堤建设、垃圾填埋、农田蚕食、淤泥堆积、河床湿地退化,以及部分河段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危机风险。 运河脆弱的生态环境无法承担起文化带建设的实体支撑。因此,如果不对运河航运和生态功能进行修复和维护,运河文化的活态保护不但无以为继,更将直接影响到运河沿线的社会经济发展。

江苏解台船闸

理论与实践:该如何“摸着石头过河”?

造成上述文化与遗产、国家与社会、文化与环境“脱嵌”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基础理论研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需要关注的理论原点和实践探索问题涵盖已有的“国家公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遗产研究”以及“城市景观规划”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

首先是“国家公园”建设的生态学理论。1872年,世界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在美国得到联邦政府的确认,此后全球多个国家相继引入和改造“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和保护模式。“国家公园”建设的理论基础源于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恢复和生态景观“可资源化”等自然地理视角,但对“国家公园”内文化资源的保护要么“视而不见”,要么“付之阙如”。

其次是“文化生态保护区”理论的探索和实践。中国于2008年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理念,旨在保护境内具有鲜明地方和民族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在一定范围的地理空间中,把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置保护的方式,却在具体实践探索中遭遇到“跨界”管理主体的“无为而治”和“多元”管理机制的“过度治理”,直接导致文化生态保护区面临从实践到理论反思的窘境。

再次是文化遗产研究的“权威化遗产话语”的理论思想及其羁绊。当代遗产理论研究的“权威化遗产话语”理论思想聚焦于遗产的物质形态,客观上回避了从人本和文化角度探讨超越历史、艺术、科学三大价值的文化价值。遗产不仅是需要呵护的物质载体,更是与国家认同、地方情感培养、文化与记忆传承、民众身份建构等主题息息相关的文化现象,因此,遗产研究应拓展到更为宽广的跨学科领域。

最后是“场景理论”给予运河城市规划带来的观念革命。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城市形态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城市场景的构成是“生活娱乐设施”的组合,传递着文化和价值观,它是以文化实践而不是以生产为基础的功能导向。因此必须要逐步实现城市形态规划从“生产性导向”向“文化消费”的转型,否则将会可能直接影响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的整体设计和建设实践。

北京运河

尽管上述理论原点和实践基础为我们进一步探索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了讨论和批判的基石,但 当下更迫切的问题是,在中国语境下如何建构和创新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应用理论架构和实践原则。应用理论研究应该:1)聚焦于“国家文化”建设,反思和检讨“文化亲密性”理论之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理论贡献和不足;2)聚焦于线性遗产之“地域性”“线路性”“整体性”等关键概念,阐释“文化涵化”(cultural acculturation)理论之于大运河文化形成的演化机制;3)基于“场景理论”(theory of scenes),从“文化场景”的视角,分析和阐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观对于驱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动力;4)基于“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的理论视角,提出和建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应用理论体系和实践原则,践行“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合一的文化可持续发展模式。

流淌千年的中国大运河是一种生产方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时至今日,更需要把大运河视为一种“思维方式”。我们应该秉承“因运而河,因文化河”的原则,稳步、持续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落实,践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四大目标和具体要求,一方面坚持继续发挥运河航运的城乡接驳价值,服务于地方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目标,打造“绿色通航”;另一方面立足于运河文化“活态”保护,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里,使物质文化得以保全,非物质文化得以“活化”,以文旅融合的方式,打开“旅游通航”的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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